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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困繭


  男孩說:
  「離開,只是一個轉身,但是為何轉身離開妳如此艱難?
  「忘記,就是不想讓妳存在,但是為何想要忘記妳如此艱難?
  「因為離開妳和忘記妳是如此艱難,所以我不得不努力進入妳的生命。
  「是的,我盡我最大的努力,試著能否進入妳的生命。

  女孩說:
  『你總是陰魂不散地在我的腦海裡徘徊。
  『或許不能怪你,因為你是那麼地愛我。
  『但是,我無法不怪你……
  『你強行進入我的生命,讓我無法控制地愛上了你,
  『卻在我決定接受你的愛情時,從此再也找不到你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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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寓裡的香港網友失戀了,要我貼小說安慰她的心情。
忽然想起開始在愛寓貼文時一位國中網友告訴我的故事。
是的,這是那位國中小朋友的故事。
給香港的網友參考,也與大家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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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早上桃園的天色有點陰,氣象報導說下雨的機率超過百分之三十,上學前我把摺疊式小碎花傘放在超過兩公斤的提袋裡,然後如同往昔揹起厚重逾五公斤的書包,我安步當車,出門往十分鐘距離的學校走。

  「嗨,美女,要不要我載妳?」

  走了三分鐘,來到中正路和xx路的T字路口,忽然一輛飆得飛快的腳踏車停在我身邊,緊急煞車聲和近身只差一點就撞上我距離驚嚇到我。

  『神經病。』

  這是我給他的回答。然後自顧自往前走。

  「美女,不要這樣啦,告訴我妳的名字,我們認識一下吧。」他騎著腳踏車追上來。

  『神經病。』我的回答依然不變,還多了三個字:『滾開啦。』

  真是夠討厭的傢伙,說完我不理他繼續往前走。

  然而他還是追過來。

  「美女,看來今天不是我們認識的好日子,明天囉,我們明天再認識唄。呵呵,不過相信待會我們很快就會在學校見面。」

  『真是神經病。』看著他離去的背影,我忍不住又罵了一聲。

  那個神經病是隔壁班新轉來的,昨天學校走廊上見過一次面。會對他有印象是因為他當時跑得很快,沒注意到我,差點撞上我,幸好他及時發現煞住腳,避免撞上我,然後他因為腳步錯亂在走廊上跌了個狗吃屎。

  他跌倒後我只看了他一眼,依然維持著淑女的姿態繼續往前走。

  我當然不能停下來。他跌倒雖然與我有關,卻不是我的責任,我沒有停下來的理由。

  對了,我輕輕地對他笑了一笑。

  其實他跌倒的樣子很好笑,我想捧腹大笑的,但是那樣與我的形象不符。

  於是我輕輕地對他笑了一笑。

  早知道他是這樣的神經病我昨天連笑都不會對他笑。
  ﹝真是的……都國中二年級了還那麼幼稚。﹞

  我到了學校,進大門,穿過中庭,右轉上樓梯,來到一二樓的樓梯間。

  『嗨,美女,早啊。』

  是他──他竟然等在樓梯間等我。

  齁,很機車、超討厭耶……玩這種把戲。被人看到誤會怎麼辦?

  我瞪他一眼,連罵他的力氣也沒有,忿憤地擦過他身邊上樓。

  接下來的這一天,他的機車和令人討厭的行為沒有結束,每堂下課時間都在我們班窗外飄來飄去。

  是的,就是飄來飄去。他在教室窗外走來走去的樣子真像一個陰魂不散的鬼。

  ※

  晚上,補習班結束後的九點半,因為家和補習班只有三分鐘距離,回到家坐在書桌前連上我在無名小站的部落格時才九點四十分。

  無名小站是我和幾個麻吉聯絡的秘密地點,我們各自擁有自己的天地,很多事情我跟麻吉們未必會在學校說,卻一定會放到對方的留言版上。

  沒有太多時間可以消耗在無名小站上,我得把握時間趕快寫日記和看看麻吉們有沒有來留言,十點半我就得準時開始和課業搏鬥,而待會還要洗澡吃宵夜。

  我的網頁畫面出現了。我先點入留言版。

 
 與妳在街上擦身,驚鴻一瞥,銷魂。
  難忘的是妳淺淺一笑,動人,心醉。

  這是我看到的第一篇留言。

  是那個神經病在我留言板上留下這樣的短句?

  理論上不會是我認識的人──和麻吉們約定,這裡只屬於我們,不該有其他人闖入。

  就算有也應該是無心的過客。

  但是不對啊……無心的過客不該留下這種有心的文字。

  我試著點入對方的部落格。發現對方封鎖了自己的部落格不讓人進入。

  奇怪了?

  算了,不理他就是了。

  
親愛的小淑女,妳過得好嗎?
  離開學校、離該妳們,我在新學校過得好痛苦。
  趕快過來安慰我唄。
  >->﹝哭臉﹞


  這篇的留言者是魏立美,一年級與我同班,二年級因為搬家轉學到台北。

  我連到她的部落格。

 
 立美人,妳在台北過得不好喔。
  小淑女很替妳難過耶……﹝哭臉﹞
  說吧,該怎樣才能安慰妳悲傷的心靈?
  我會努力去做。

  將留言丟在魏立美的留言版上後,我回到自己的部落格。

  簡單處理完其它兩個麻吉問候性質的留言後,我打開日記簿想寫點什麼。

  然而莫名的滿腦子都是那個陰魂不散神經鬼的影子。

  沒辦法……誰叫今天印象最深的事情就是他了。真要寫日記還真得寫他。

  算了,不寫了。我總不能把那個陰魂不散的神經鬼留在自己生命的日記中。

  接下來,一如往常的生活作息,洗澡、吃點心,準時在十點半與課本搏鬥,準時在十二點半上床睡覺。

  ※

  今天星期五桃園的天氣依然有點陰,氣象報導說下雨機率跟昨天一樣依然超過百分之三十,於是上學前我再次把摺疊式小碎花傘放在超過兩公斤的提袋裡,然後如同往昔揹起厚重逾五公斤的書包,接著我安步當車,出門往十分鐘距離的學校走。

  走了三分鐘來到中正路和xx路的T字路口。

  「嗨,美女,要不要我載妳?」

  昨日上演過的鏡頭再次重現,昨日那輛飆得飛快的腳踏車忽然停在我身邊,緊急煞車聲和近身只差一點就撞上我距離驚嚇到我。

  『神經病。』
  昨日我用過的對話也再次出現,再來是彷彿倒片重來一次,我自顧自往前走。

  「美女,讓我們認識一下,告訴我名字啦。」他與昨日同騎著腳踏車追上來。
  我不想再重複昨日的台詞,更懶得跟他說話,狠瞪他一眼後繼續往前走。

  然而他真是個夠討厭的傢伙,居然纏著繼續跟上來。下腳踏車,牽著車跟在我身邊。

  「美女,我要的不多,只要你親口告訴我名字就好。」他說。

  我不說話快步走。他牽著車子快步跟著。這樣的感覺真的很討厭,腳步不自覺地逐漸加快,在一個猛然中忽然意識到自己幾乎是小跑步想逃避他。但是他依然亦步亦驅。

  「美女,真的……只要妳親口告訴我妳的名字就好了……」

  我好想哭……真的好想哭,怎麼會遇到這種人?怎麼會被這種人纏上?

  「好啦……告訴妳的名字唄。」

  到了這時候我的忍耐已經到極限,一腳踹上他的腳踏車,把他連人帶車踹倒。

  『討厭鬼!』看著被壓在車底下的他,我說:『你再這樣,我見一次、踹一次。』

  是這樣才避開他持續不斷地糾纏。我苦心經營的小淑女形象也在那一踹後蕩然無存。

  我沒有後悔。形象已經不重要,重要的是如何擺脫這隻陰魂不散神經鬼的糾纏。

  我真的擺脫了嗎?

  沒有。

  這一天,每堂下課時間我都看到他手上纏著紗布在班上窗戶外飄來飄去。

  ※

  晚上,補習班結束後的九點半,回到家坐在書桌前連上我在無名小站部落格時同養ˋ是九點四十分。

  也同樣沒有太多時間可以耗在無名小站上,十點半我就要準時開始和課業搏鬥。

  我的網頁畫面出現了。我同樣先點入留言版。

 
 那是一種難以壓抑的痛,因為妳。
  那是一種難以避免的傷,因為妳。
  但是我無悔……一切都是因為妳。

  這幾個短句同樣來字昨天留言的匿版的神經病,我同樣不理他沒回應。

 
 小淑女,九點四十分妳應該在留言板上吧?

  立美人現在在msn上上等妳喔……﹝笑臉﹞


  看來今天又不用寫日記了。算了,我也不想寫。因為無法移除在我腦海裡徘徊的那隻陰魂不散神經鬼,除了他我不知道要寫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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